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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 风 建 设

行风八项承诺

1、拒绝接受患者及亲友馈赠的“红包”、物品。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,于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。

2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卫材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。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。

3、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、治疗、购买药品,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等,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。

4、开药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,拒绝收取开单或提成。

5、根据患者病情,规范开药、合理检查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比要得检查。

6、礼貌接诊,文明待人,热情服务,态度和蔼,不推诿、训斥、刁难病人。

7、执行医务公开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,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
8、执行患者住院“一日清单制”,不分解收费,不超标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。

   

行风八不准

1、不准实行药品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。

2、不准设立小金库。

3、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“红包”、物品和宴请。

4、不准接受回扣、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
5、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、治疗或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。

6、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,自立、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。

7、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,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,合理使用。

8、不准使用假劣药品,或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和制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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